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聯系電話:
您的當前位置: > 熱點 > > 正文

湖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補償限額提至40萬元

來源:農民日報 時間:2021-11-12 16:28:36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統一規范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湖南省醫保局在對大病保險制度運行情況進行專題調研評估的基礎上,會同湖南銀保監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該《辦法》明確,大病保險年度補償限額提高10萬元、達到40萬元,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不封頂。《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辦法》明確,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為:參保人員住院總醫療費用剔除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之外的全自費費用、并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報銷后的自付費用;參保人員無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害、無商業保險理賠的交通事故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以及經相關部門認定、按比例剔除應由第三方負擔后的醫療費用,先按基本醫保政策規定視同疾病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含醫保部門委托商業保險管理的意外傷害保險),剩余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門診(含普通門診和特殊門診)自付費用、單行支付藥品的自付部分、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醫療費用暫不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辦法規定,對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扣除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后,分4段累計補償:0至3萬元(含)部分報銷60%,3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5%,8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5%,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5%。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在扣除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后,各段報銷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

(文章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
上一篇:
下一篇:

相關推薦:

精彩放送:

新聞聚焦
Top